【地方新聞】
竹市府114年第4期市政公報出爐 聚焦體育教育等多項領域法規修訂
竹市府114年第4期市政公報出爐 聚焦體育教育等多項領域法規修訂
2025-08-18

 

▲竹市府114年第4期市政公報出爐,聚焦體育教育等多項領域法規修訂。(圖/竹市府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竹市政府為落實資訊公開、保障市民知的權利,並強化對市府法令與政策推動的理解,依據《新竹市政府公報編行要點》,於114年8月15日發布最新一期市政公報。這期內容聚焦體育、教育、財政、環保及志願服務等領域的多項法規修正,涵蓋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的重要面向,對提升施政效能與市民福祉,具有直接助益。

 

代理市長邱臣遠指出,政府發行公報制度,不僅是資訊透明化的展現,更是回應市民對公共參與及開放治理期待的重要管道。透過公報整合施政法令與規章資源,市府得以提供高效率、高透明度的資訊平台,讓市民掌握與自身權益密切相關的公告與政策。市府團隊持續在「基礎建設、宜居永續、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公共治理」等施政主軸上深耕,並藉由法規精進與制度優化,推動新竹市成為宜居友善的安居科技城。

 

教育處表示,針對《新竹市體育場所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依據市議會決議刪除中正棒球場及已報廢拆除的公園游泳池、棒壘球場與網球場等設施,並調整條文次序;同時,為釐清使用規範,將體育場所及其辦公室的申請程序明訂於條例內,以確保作業透明且便於民眾辦理。此外,《新竹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規程準則》也同步修正名稱與內容,明確規範班級數計算方式,並針對附設國中部的高級中學,依班級數增加二級單位組數,讓組織編制更貼近實際工作負荷與校務運作需求。

 

社會處指出,此次修正《新竹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是為回應市民需求與志願服務發展趨勢,擴充獎項類別並放寬提報限制,讓志願服務獎項更為多元化,藉此激勵更多志工投入服務,並進一步推廣本市志願服務風氣,使志工的貢獻能獲得更具體與實質的肯定。

 

財政處表示,這期同步修正《新竹市政府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提高委員會任一性別的參與比例,以促進決策過程的性別平衡與多元觀點,並配合實務運作進行條文調整,使制度臻於完善。同時,《新竹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亦作修正,因應市府組織改造調整部分市有土地管理單位與名稱,並配合實務作業進行修訂,確保資產管理權責明確,並提高運作效能。

 

環保局表示,為維護市容整潔與環境品質,並鼓勵全民投入環境守護行列,市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67條第3項修正並公布「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若檢舉違規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者,可獲得實收罰鍰10%至30%的獎勵金,作為舉報破壞環境行為適度的獎勵措施,期盼藉由公私協力,加強不法行為的舉發,共同維護竹市乾淨宜居的城市環境。

 

行政處表示,這期市政公報內容多元豐富,除上述法規修正外,亦涵蓋多項與市政日常運作及市民權益相關的重要公告與計畫。面對快速變遷的社會環境,市府將持續透過公報發布,讓市民即時掌握法規制度修正與最新政策資訊,進一步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公共參與。市民朋友可透過新竹市政府官網「市府公開資料/市政紀錄/市政公報」下載查閱最新一期市政公報,隨時掌握市府最新施政法規與公告內容,並了解與自身權益密切相關的重要政策與法規動態。公報查詢連結網址為( https://dep-administration.hccg.gov.tw/ch/home.jsp?id=7&parentpath=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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