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第二地政士公會理事長林瑞明專欄)
在都市更新的路上,「同意都更」往往是最難跨過的一道關卡。它不只是簽一紙文件而已,而是整個社區要不要一起走向重建的決定,更關係到每一戶人家的未來。很多人以為只要建商說明一下、大家簽一簽就能開工,其實並不是這麼簡單。
一般來說,都更的啟動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地主自己發起,大家共同組成團隊來辦;第二種是建商主導,由業者整合地主與住戶;第三種是政府主導,多半針對年久失修、亟需改善的老舊社區。不論是哪一種方式,最開始都要經過住戶的同意,這就是所謂的「同意都更」。
依照《都市更新條例》,要成立「都更籌備會」,至少要有超過一半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而且這個同意必須同時符合「人數」和「面積」兩個條件。這個階段的目標,就是組成一個合法的籌備會,負責對外代表全體住戶與政府或建商接洽,讓整件事有一個明確的主體可以推動。
住戶在這時會接觸到幾份重要文件,包括:
• 都市更新同意書:表示同意參與此案。
• 委託書:授權籌備會代辦相關事宜。
• 說明資料或切結書:確保住戶了解內容與權益。
到了下一階段,也就是申請正式的「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時,門檻會提高,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土地及所有權人同意,才能向政府正式送件。
但最重要的是,住戶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一定要了解內容、確認資訊。不要被「先簽了再說」這句話誤導。因為在實務上,不少糾紛都是從這裡開始。
建商或代辦業者有時會用誘因吸引住戶簽署,但條件模糊、分配不清,一旦建商出問題,整個案子可能停擺多年。住戶此時才發現自己簽下的同意書,其實等於放棄了部分主導權。
因此,在「同意都更」階段,社區應該注意幾件事:
• 是否已清楚公告更新範圍與初步構想;
• 同意書內容是否明確標示撤回期限;
• 籌備會成員是否公開選舉、定期開會並留下紀錄;
• 重要會議是否有錄音或紀錄,資訊是否能查閱。
從公共角度來看,政府應該在這個階段介入輔導,要求資訊公開、建立第三方監督機制,避免黑箱操作或強迫同意。住戶也要提高警覺,了解自己的權益,不盲目跟風、不被短期利益所左右。
都市更新本來是讓老舊社區「重生」的機會,而不是分化鄰里的戰場。「同意都更」若只是倉促簽下的紙張,將來很可能變成爭訟的開始。但如果是經過充分討論、透明運作所凝聚出的共識,那麼它就會是社區蛻變的起點。
真正的都市更新,不只是房子的改建,更是人與人之間信任的重建。唯有建立在公開、民主、透明基礎上的「同意」,才能讓都更成為共好,而不是誰的犧牲。
(撰文者為執業三十年地政士、現任台北市第二地政士公會理事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