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針對民眾質疑員警攔查交通違規舉發一事,前鎮分局表示,經調查確認為執法認定疏失,已主動啟動撤銷程序,保障當事人權益,並將檢討改進執法流程。
經查,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於5月30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及防制交通事故勤務時,行經瑞隆路與崗山西街口,因現場交通號誌顯示時間不同步,誤認民眾有闖紅燈情形,遂依法開立舉發單。
後續警方比對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並調閱員警警用微型攝影機影像進一步查證,確認該路口設有特殊號誌「紅燈遲閉」時相。當時員警行駛方向號誌已轉為紅燈,但當事人行駛方向仍維持綠燈,因此並未違反交通規定。
前鎮分局指出,確認事實後,當事人無須額外辦理任何申訴或行政程序,警方將主動撤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避免增加民眾負擔,並維護合法權益。
前鎮分局強調,對於此次執法判斷錯誤,將以負責任態度面對,除主動更正錯誤處置外,也將加強員警交通執法教育訓練,提升特殊號誌辨識能力與執法精準度,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警方也向受到影響的民眾表達歉意,並呼籲民眾若對交通違規舉發內容有疑問,可提供相關證據供警方查證,共同維護交通執法公信力與民眾權益。
(圖片來源: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