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某展場於3月14日下午發生一起民眾糾紛事件,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於17時許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置。員警抵達時,雙方已無進一步的肢體衝突,現場情緒趨於平穩。
據了解,現年約26歲的陳姓女子在前往廁所途中,疑因不明原因遭到年約42歲的翁姓女子徒手推擠。事發後,陳女向警方表示並未受傷,且不願提出傷害告訴或追究相關責任。
前鎮分局對此特別強調,民眾在公共場所應保持冷靜,切勿因一時情緒控管不佳而對他人施加肢體暴力。即便是簡單的推擠行為,仍可能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施暴行於人」之規定,最高可處以新臺幣1萬8,000元的罰鍰。針對此案,分局將主動深入調查以釐清完整事發經過,若確認有違反法規情事,絕對依法究辦。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若遭遇任何糾紛,應採取理性的法律途徑尋求解決,而非訴諸武力。警方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若有違法或違序滋事等挑戰公權力的行為,警方定會嚴正執法,全力維護社會秩序與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