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為強力遏阻毒駕、酒駕惡行,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規劃於115年3月9日至3月11日同步動員全市17個分局,針對全市38個行政區展開取締毒駕、酒駕大執法。警方將鎖定毒駕、酒駕熱點與熱時加強取締,並以易涉毒場所與周邊聯外道路為重點,包括汽車旅館、KTV、夜店、酒店等場域周邊,部署路檢攔查與機動交叉巡查勤務,全力防制毒駕、酒駕違規行為。
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清俊表示,施用毒品後駕車除危害自身,更可能威脅無辜市民生命安全。依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強調將持續且無限期加強取締,強化交通執法密度,捍衛市民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