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114年9月13日夜間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在轄內同一路口短時間內接連查獲三起酒駕案件。警方當場依規定對3名駕駛人進行酒測,並分別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相關交通工具亦依法查扣移置保管,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
第四分局表示,截至114年9月止,已主動查獲酒後駕車案件共計135件。本次勤務結果再度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忽視法令嚴明規範與公共安全。警方除不定期規劃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外,並保持24小時不間斷的查緝作為,同時也持續深入飲酒場所、名勝古蹟、學校與社區據點,宣導「酒後不開車」「酒後找代駕」等交通安全觀念,務求從源頭降低酒駕發生率。
第四分局長曹儒林呼籲,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共同維護。9月為交通部推動的「交通安全月」,今年度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提醒駕駛人除應恪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更要在路口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營造友善的用路環境,確保行人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