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新北市交通局宣布今年與拖吊業者重新簽訂合約,規定拖吊車全面安裝廣播設備,並在拖吊作業前廣播提醒,「拖吊前廣播」這項新措施將自9月起試辦一年。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表示,新北市現行拖吊作業無需鳴笛或廣播,考量增設廣播機制是希望藉由民眾主動配合加速排除違停;許芫綺說,為避免干擾周邊住戶作息,並兼顧安全與秩序,「拖吊前廣播」作業時間僅容許每日9時-12時、14時-19時的兩個時段。
特別更要提醒,凡攸關行人安全地點,於鄰近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以及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以及公車停靠區前、後10公尺、併排停車或交叉路口10公尺內違停車輛,則一律不廣播迅即拖吊。
交通局表示,「拖吊前廣播」是提醒與輔助措施,並非執法必要程序,違規停車舉發及拖吊,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 56 條規定辦理,試辦期間會持續蒐集各方意見,力求在減少違停、維護交通順暢與民眾權益間取得最佳平衡;也再次呼籲避免愛車被拖吊,最好還是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