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台江國家公園委辦計畫案團隊於今年11月14日七股區十份黑面琵鷺生態保護區,執行監測調查作業過程中發現3具流刺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台江處)獲知立即通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以下簡稱第七大隊)加強該處巡查取締,該行為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項第8款暨台江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3點之規定,除傳統漁業網具外,攜帶獵殺、傷害或毒害野生動物之獵具進入園區,違者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
台江處為維護十份黑面琵鷺生態保護區之生態環境及保育度冬候鳥之覓食、棲息安全,於11月22日偕同第七大隊移除上開流刺網時,發現附近另有1具,總計移除4具,該流刺網阻隔生物及水流,造成魚、蟹類等死亡;台江處再次深切呼籲,本區為生態保護區未經申請許可不得進入,且禁帶相關獵具,請民眾確實遵守國家公園規定,勿以身試法,避免違反規定得不償失,台江處將聯合第七大隊加強巡邏取締,以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以維自然環境,共捍保育生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