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採購電子化,是指採購流程電子化,企業參加政府機關各項採購案,無須出門,只要輕鬆運用電腦即可完成政府採購案領標至簽約行政作業程序,大幅降低機關與廠商作業時間及成本,提升政府採購效率,便利企業又環保。
秘書處處長謝佳蓁表示,因應全球數位化的趨勢,臺中市政府積極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業務,只要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訂定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機制規定,如採購金額未達公告金額(新臺幣150萬元)的財物、工程採購等要件,即可「線上作業」透過該會電子採購網,廠商端以電子領標、線上報價方式完成投標,而政府端則採線上開標、線上訂約的方式,彈指之間即可完成繁複的採購作業。
秘書處說明,以往企業經常費時費力以遞送紙本的方式參與政府採購,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這一個電子利器,將機關招標文件、廠商投標文件及契約皆電子化,不必製作紙本之文件,減少紙張及油墨之使用,有利環境保護,節能減碳。對企業及機關雙方來說,可說是利多,不僅省時、省力,更符合新時代節能減碳的趨勢。再者,本府屬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之適用機關,藉此鼓勵企業與時俱進,培養電子採購能力,亦有利於廠商拓展海外政府採購市場。
為加強各機關採購人員對系統功能操作熟悉度,本府每年均辦理實機操作教育訓練,工程會自104年起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建置本機制,每年訂定獎勵目標達成率,臺中市政府配合推動迄今,年年均達成目標,112年度達成率財物類86.29%,遠超過工程會對各縣市政府要求訂定45%目標,成效良好。
秘書處將持續積極推動本府政府採購電子化,希冀利用資訊科技簡化機關及廠商採購作業流程,提升採購效率,達到政府採購公開化、透明化,建構優質的採購環境,進而提升市府整體競爭力,達成本市「清廉陽光執政」願景。(臺中市政府秘書處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