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新北市府公安小組前往板橋某處住宅區,執行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的斷水斷電處分。
(勁報記者胡光輝/新北報導)新北市府公安小組於(18)日前往板橋某處住宅區,執行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的斷水斷電處分。業者雖有辦理商業登記,但經營的行業不符住宅區土地使用規定,且有妨礙公共安全之虞,市府城鄉局多次發函規勸並裁罰,但業者沒有任何的改善作為,該處業者以「借人頭」的方式作為商業登記負責人,並在新北市內經營視聽歌唱業,曾更換負責人來規避罰鍰及法律責任,近3年多次查獲違規情事,歷年裁罰金額累計超過100萬元。該處不法情事,除依照《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再處以罰緩,並將違規經營的場所,執行斷水及斷電處分。
圖說:拆除電表,執行斷電處分。
為杜絕不肖業者使用人頭作為商業登記負責人,在住宅區內經營八大行業,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決議,該處有妨礙公共安全等情形,且有必要立刻執行停止供水、供電,以杜絕違規八大行業橫行蔓延。這已是新北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從106年至113年,進行的第23處違規案件強制斷水電,其中包含21處違規視聽歌唱業及2處妨礙風化案件,被斷水斷電的違規案件均位於人口較密集區,且經常有喝酒鬧事、噪音擾鄰等情事,因此透過加強執法,讓市民安居樂業。
圖說:拆除水表,執行斷水處分。
新北城鄉局長黃國峰指出,住宅區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凡經查獲違規情節重大者,一定會立即採取必要強制作為,除違規業者之外,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也應善盡維護管理其合法使用的法律義務,共同維護都市居住環境。
違規於住宅區經營的視聽歌唱業,常有民眾檢舉客人滋事、大聲喧嘩、禁菸場所吸菸、深夜歌聲噪音擾人等問題。新北市府再次呼籲,業者應尋覓適當合法地點經營,且切勿以更換負責人的手段規避罰款,勿持僥倖心態,公安小組將持續不定期稽查取締,必要時也會採取強制作為,以展現貫徹公權力的決心與魄力。
(圖/城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