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透過跨境電商購買自用貨物,其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應依規定繳稅。〈圖/記者翻攝〉
【勁報-記者蔡宗憲/高雄報導】
近日,高雄關接獲多起民眾查詢,關於跨境電商平台購買個人使用貨物是否需課徵營業稅的疑問。針對此,高雄關特別釋出消息,強調我國營業稅的徵收原則以消費地課徵為主,並依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進口貨物應依法徵收營業稅,且由海關代徵。
而對於民眾所購買之貨物,若完稅價格超過新臺幣2千元以下,則免徵關稅與營業稅及貨物稅。然而,部分貨品如菸酒、特定農產品及進口次數頻繁者不在此限。進口次數頻繁之定義為,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關稅法免稅規定放行超過6次。
因此,民眾在進行跨境網購時,務必留意完稅價格及進口次數,避免超額完稅而需繳納相關稅費。為維護個人權益,高雄關提醒民眾若對跨境網購貨物稅費有疑問,可先洽詢委任報關業者,瞭解貨物申報情形,以確保自身權益。
#跨境電商、營業稅、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網購稅費、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