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於12月14日下午接獲自強一路上某旅店報案,警上門瞭解後,原來是工作人員帳戶遭警示,經查為房客黃男(27歲)已欠飯店約一萬元住宿費,工作人員上門催繳時,黃男稱已向友人借款,但因自身帳戶異常無法收款,便拜託工作人員提供個人帳戶以利轉帳,不久該工作人員帳戶遭銀行警示,故趕緊向警方尋求協助。
前金所員警認此事相當可疑,遂上門查證,竟發現房客黃男爲高雄、臺南和桃園地檢發布之詐欺、竊盜與洗錢防制法三條通緝犯,隨即依法逮捕將其解送歸案。
黃嫌供稱因通緝而不敢返家,因已住在該旅店多日,並時常向房務人員攀談博取信任,近日黃男因失業而積欠1萬餘元住宿費用,竟異想天開,至交友軟體行騙,並將騙來的不法所得匯入房務的帳戶充當住宿費,當房務人員驚覺自己的戶頭異常而無法使用時,才趕緊報警請求警方協助。
新興分局分局長陳志榮表示,民眾個人銀行帳戶應妥善保管,切勿在未經查證下將帳號提供他人匯款而衍生自身帳戶遭警示風險,也提醒各業者如有發現可疑買賣情形,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至鄰近派出所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