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納管,車輛需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行駛道路。騎乘者須年滿14歲並戴合格安全帽,不可酒駕且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
民眾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如有遺失得由原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具證明文件,若原製造廠或進口商主體已不存在,則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方式辦理)、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並進行實車查核合格後辦理領牌。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上路,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強行上路將處以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麻豆監理站在此呼籲使用中的微電車車主盡早掛牌和投保,在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領牌登記,免收規費新臺幣450元(號牌費300元及行照費150元) ,優惠期間即將結束,請車主加緊腳步把握機會。
為便利車主辦理微電車掛牌,麻豆監理站亦提供「到點服務」,免去車主至監理所站奔波的辛苦,從驗車到領牌一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