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南警監警環聯手強力執法 交通安全月守護機車安全
南警監警環聯手強力執法 交通安全月守護機車安全
2026-10-01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為響應115年交通安全月「守護機車安全、延續停讓文化」主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於近日晚間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及臺南監理站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改裝噪音車、無照駕駛、危險駕駛及各項交通違規加強取締,以跨機關聯合執法方式,從「人」的駕駛行為到「車」的安全狀況全面把關,展現警方維護交通安全執法決心。

 

第五分局表示,9月為交通安全月,今年特別以「守護機車安全」為重點之一,機車具有高度機動性,也是民眾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違規改裝、無照駕駛、超速及危險駕駛等行為,不僅增加自身事故風險,也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交通安全除持續透過宣導建立正確觀念,更需要落實執法。

本次聯合稽查於北區西門路周邊道路執行,由警方負責攔查及交通違規取締,監理人員針對車輛設備及違規改裝進行查驗,環保局則實施噪音檢測,稽查重點包括排氣管、頭燈、方向燈及其他車體違規改裝,以及無照駕駛、危險駕駛等交通違規;勤務期間共攔查車輛55部,舉發交通違規46件,其中排氣管違規改裝3件、頭燈違規改裝29件、其他車體違規改裝2件、無照駕駛2件、號牌違規2件、其他交通違規8件。

 

第五分局說明,合法改裝必須符合相關法令規範,車輛如變更排氣管規格,應依規定完成噪音檢驗及相關變更登記,切勿為追求聲浪或外觀而任意違法改裝,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舉發,最高處以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於接獲通知後15天內至監理機關進行臨時檢驗,超過15天未參加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者,將依法吊扣牌照,直到檢驗合格後方能發還。

第五分局強調,「守護機車安全」不能只靠宣導,更要以實際執法降低道路風險;交通安全月雖有期間,但交通安全沒假期,分局將持續結合監理、環保等機關不定期執行聯合稽查,針對無照駕駛、違規改裝、噪音車及危險駕駛等違規加強取締,呼籲機車族「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從遵守交通規則、維持良好車況做起,共同打造安全、有序及寧靜道路交通環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照片)

#交通安全月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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