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5月16日上午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前鎮區民裕街與管仲南路口公園內,有女子持刀情緒激動,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
警方到場後發現,57歲徐姓女子因感情糾紛與60歲劉姓男友爆發口角,雙方爭執期間,徐女情緒失控持水果刀揮舞,現場氣氛相當緊張,周邊民眾也擔心發生危險。
員警到場後持續安撫徐女情緒,並冷靜尋找時機,在徐女一度分神之際,警方果斷上前奪刀並迅速壓制管束,成功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過程中徐女僅受到輕微擦傷,現場員警均未受傷,後續由119救護人員協助送醫治療。
警方表示,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依法偵處,後續函送高雄簡易庭裁處,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現場並查扣水果刀1把作為證物。
警方也呼籲,民眾遇到感情或情緒糾紛時,應保持理性溝通,「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切勿以危險方式處理衝突。警方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均會迅速強勢處置,全力守護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