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於3月7日22時許在凱旋四路執行廟會遶境勤務時,現場一名郭姓男子,約28歲,騎乘輕型機車行經前鎮區凱旋四路,疑因飲酒後情緒亢奮,持續以危險方式來回繞行,引發民眾不滿。
警方指出,郭男除以不雅語詞挑釁執勤員警,並一度有衝撞員警之舉,員警遂依法使用強制力將郭男自車上拉下並逮捕。過程中,員警左右膝蓋擦傷。
警方表示,郭男身上酒味濃厚,經實施酒測後數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將依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第185條及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另就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將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改裝排氣管、第18條改裝燈光、第21條無照駕駛、第31條第6項未戴安全帽、第35條酒後駕車、第43條危險駕車等規定舉發,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17萬3,900元。
前鎮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切勿過量,避免酒後失態觸法。對於挑釁公權力及暴力行為,警方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