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民國114年12月26日下午1時30分許,高雄市警局湖內分局接獲民眾110報案,指稱路竹區環球路段有兩輛自小客車發生追逐情事,疑似涉及行車糾紛。涉案馬姓男子(87年次)起初向警方供稱,因積欠周姓男子(82年次)20萬元債務,雙方協調破裂後發生追逐。
然而,湖內分局比對相關事證後,發現馬姓男子供詞與客觀證據不符,隨即針對涉案4人展開深入調查,並追查金流動向。
該該分局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結合科技偵查與金流分析進行追查。經過縝密偵辦,警方發現此案疑為犯罪集團成員自導自演的假強盜案件,目的是私吞超過318萬元的不法款項。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吳姓男子疑為犯罪集團成員,因意圖侵吞高達318多萬元款項,夥同馬姓男子及彭姓少年,共謀策畫「黑吃黑搶劫」情節,企圖將該筆款項據為己有。不料過程中遭同為犯罪集團成員的周姓男子目擊,周男誤以為真的發生強盜案件,遂駕車攔阻並追逐,致使整起案件意外曝光。
該案犯嫌於偵辦過程中刻意規避並掩飾真相,經湖內分局調閱監視器影像分析、數位鑑識及金流追查後,報請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目前已將吳姓、馬姓、彭姓少年及周姓男子等4人,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強盜罪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及少年法院;湖內分局仍持續向上溯源,擴大追查詐騙金流及其他共犯。
湖內分局呼籲,任何犯罪行為終將難逃法網,切勿心存僥倖或鋌而走險。參與非法集團不僅危害社會治安,更須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民眾若發現可疑情事,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