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為充足醫事人力,提昇醫療品質,獎勵自行考上國內醫療相關學系學生,於畢業後完成訓練,在縣政府所屬醫療機構、衛生局或本縣公立醫院服務,於民國102年訂定「金門縣就讀醫療相關學系學生獎勵及服務管理要點」,迄今已培育25名醫事人員。衛生局表示,114學年度依地區需求辦理第2次甄選,預計甄選護理學科系9名、藥學系1名、物理治療學系1名、呼吸治療學系1名,共12名。
衛生局指出,本次申請資格如下:
1、申請時年齡30歲以下且為在學之學生,不限年級(該學制修業年數,惟不含延修者),114學年度就讀該學(科)系一年級者~六年級者。
2、申請護理學(科)系者:已就讀大學〔含科技大學(四技、二技) 〕(以下同)或五年制專科學校(五專)之學生。
3、申請護理學(科)系以外學系者:已就讀大學上述醫療相關學系之學生。
金門縣衛生局表示,報名期間為114年10月20日(一)上午9時至114年10月28日發(二)下午17時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本次甄選簡章、報名表及師長推薦信等,請有意願報名者逕上本縣衛生局網站活動快訊項下瀏覽參考;相關要點規定,請逕至本縣衛生局網站/業務專區/醫事業務/公費醫療人員培育/金門縣就讀醫療相關學系學生獎勵及服務管理要點項下瀏覽。(于郁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