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岡山分局今(12)日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員警展現高度警覺與執法敏銳,發現現場駕駛神情異常,主動盤查身分,果斷逮捕一名遭橋頭地檢署通緝的男子,展現警方積極任事的執法作為。
據悉,事故發生於今日下午14時許,地點位於岡山區河華路與前峰路口。一名27歲翁姓男子駕駛黑色自小客車疑似闖紅燈,撞上54歲黃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黃女正準備從河華路左轉進入前峰路。黃女因碰撞導致手腳與胸口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隨即由消防人員送往岡山高醫治療。
警方在現場處理事故時,察覺翁男神情緊張、言詞閃爍,立即提高警覺,主動進行身分查證。經比對確認,翁男為橋頭地檢署發布毒品及公共危險通緝在案的對象,遂依法逮捕並帶返偵辦。
警方表示,翁男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第1款「駕駛人不依號誌指示行駛」規定,已依法舉發,並處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事故後,經初步檢測雙方均無飲酒情事,詳細肇事責任仍由交通大隊進一步鑑定釐清。
岡山分局提醒,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號誌與規定,切勿心存僥倖違規闖燈,以免釀成事故。警方也將持續強化交通與治安勤務,積極查緝各類不法,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