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楠梓區一名47歲李姓男子酒後涉嫌騎乘偷來的機車,行經秀群路時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18毫克,警方依法開單舉發。
加昌派出所員警於114年3月24日下午3時40分左右,發現李男騎著失竊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立即上前攔截。攔檢過程中,員警聞到李男身上散發濃烈酒味,進一步清查身分後,確認李男竟是橋頭地方檢察署於113年3月發布的「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警方隨即將全案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處理,並依竊盜罪嫌進一步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訴訟案件接獲司法機關正式公文應按日期時間配合到場,另為維護轄內交通順暢,加強保護用路人安全,將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工作,取締嚴懲酒後駕車惡行,針對治安、交通,展現嚴正執法之決心。(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