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苓雅分局於115年5月4日中午12時5分接獲報案,指稱三多三路有男子疑似持刀,引發周邊民眾關注。警方獲報後迅速派員趕赴現場,並在民眾協助指認下,當場鎖定一名47歲王姓男子,隨即予以控制並要求其配合盤查。經現場查證,王男身上已無持刀,亦未攜帶其他危險物品,警方隨後將其帶返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
警方調查指出,王男當時行經該路段,無故自店家取走一把菜刀,遭鄰近店家人員出聲制止後,隨即將菜刀歸還,過程中未出現攻擊或威脅行為。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確認,整起事件未造成人員受傷。
儘管未造成實際危害,警方表示,王男無故持有具殺傷力之器械,已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將函送高雄地方法院裁處;另未經同意取用店家財物部分,亦涉犯刑法竊盜罪嫌,後續將函請高雄地檢署依法偵辦。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若遇突發狀況應即時報警,確保自身安全。警方也強調,對於任何影響社會秩序之行為,均將依法嚴正處理,全力維護公共安全。
提供/苓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