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接獲檢舉,前往臺南市仁德區一處工地查獲3名越南籍人士非法工作,經深入調查清詢發現背後係經由越南籍外僑張女及失聯移工潘男等人,利用臉書刊登廣告跨境招攬越南籍人士來臺非法工作,並收取每人美金2,000元手續費及每日新臺幣200元仲介費;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理,於本年5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之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工作罪,分別判處張女及潘男有期徒刑參月。
移民署說明,臉書刊登非法工作廣告 包辦機票、安排住宿、工作兼接送 臺南市專勤隊於仁德區某處工地查獲3名越南籍人士在現場非法工作,經主動深入追查發現,這3名越南籍人士是經由越南籍外僑張女與失聯移工潘男等人合夥仲介來臺,張女負責在臉書上刊登招攬廣告,另由其在越南之母親進行初步接洽,確認欲來臺工作者已備妥美金2,000元手續費用,再由張女代購機票及辦理相關事宜,並於入境接機時收取該筆款項;後續則由潘男負責開車接送、媒介工作與安排住宿,另從每人每日薪水抽取新臺幣200元仲介費。
移民署表示,全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就業服務法意圖營利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之事實,分別判處張女及潘男有期徒刑參月,可易科罰金;移民署加強追查幕後非法仲介集團,呼籲民眾切勿因小失大。
臺南市專勤隊隊長李建雄表示,未來將持續掃蕩查處不法外來人口,深入追查幕後非法仲介,以保障國人就業權益及合法外籍移工之工作機會,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因一時貪圖小利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此舉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意圖營利者恐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若僱用來路不明的外來人口非法工作,依就業服務法最重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得不償失。(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