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巡邏警組於07月08日05時30分許,巡經大同一路與瑞源路口時,見前方普重機突逆向行駛至對向檳榔攤,遂立即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發現駕駛蔡男(56年次)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經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標,隨即將蔡男依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送辦。
經瞭解,蔡男在酒吧擔任員工,工作期間與客人一同飲酒,05 時店打烊後,覺得自己酒意已退去,便貪圖方便騎乘機車返家,行經大同一路與瑞源路口時,發現三角窗剛好有間檳榔攤,因檳榔癮作祟,便直接逆向騎乘大同一路至三角窗檳榔攤購買檳榔,殊不知巡邏員警就在後方,遂直接上前攔查,過程中蔡男渾身散發酒氣,現場並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數值超過法定標準值,蔡男萬萬沒想到都飲酒都過了一段期間仍有酒精反應,居然為了吃檳榔被警察查獲酒駕,警方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須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酒駕肇事致人傷亡,每個人對酒精代謝力不同,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同行未飲酒友人開車或叫計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