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於8日凌晨1時許,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一起酒駕公共危險案件。當時,員警在旗津區旗津二路路段巡邏時,注意到一輛普通重型機車行駛不穩,遂立即採取攔查行動。
盤查時員警見吳男(44歲)步履蹣跚,且散發濃重的酒精氣味,遂要求吳男接受酒測。儘管吳男向員警聲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其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63毫克,遠超法定標準值。警方員警依據公共危險罪逮捕並向吳男宣讀權利,並在檢查其交通工具時,驚見車廂內藏有半瓶威士忌,吳嫌這時才坦承剛是喝了威士忌後酒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飲酒後不得駕駛任何車輛,警方也會持續取締各類酒駕行為,並會針對易肇事地點、路段、時段加強執行取締,易飲酒處所亦商請業者一同防制,協助對顧客宣導代駕或代叫計程車,以杜絕酒駕。(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