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轄內某餐廳於6月7日早上5時許,發生顧客因酒後口角心有未甘,離開後又折返,持槍射擊已經關門休息之餐廳鐵捲門,導致店內2人遭子彈碎片波及受傷,經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
第四分局獲報後立刻與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調閱監視器,迅速於數小時內鎖定黃姓嫌犯(52年次)行蹤並派遣多組警力同步埋伏,經向院檢聲請核發搜索票、拘票獲准,循線拘捕到案,並起出作案用改造槍枝1把、子彈1發;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表示,維護治安、打擊犯罪是警察天職;杜絕類似暴力犯罪,安平警將秉持「逢案必破、雖遠必緝」之態度,絕不讓罪犯心存僥倖,以提供市民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