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勞動部為鼓勵壯世代重返職場推動「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只要是符合相關條件之年滿55歲以上之待業者,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穩定就業滿180日就可領取6萬元就業獎勵津貼;其中為照顧年邁雙親選擇提早退休的小秋姐,在父母相繼離世後決定重返職場,卻因為體力限制等因素尋職無果,所幸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斗六就業中心協助下,依循過往職能順利找到會計助理一職,並搭配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可再領津貼為自己加薪,開心的說還要再工作10年。
現年60歲小秋姐,110年為專職照顧生病的父母,選擇提早從公職退休,但終究抵不過時間洪流,父母相繼於111年離世,頓失所依的她決定重返職場再造工作價值,在斗六就業中心莿桐就服台協助下,曾擔任1年接案備餐照服員,但總是不忍一些獨居長者受病痛所苦,最終決定辭去照服員工作,並希望運用過往辦公職能,找尋行政相關職務,卻因年紀和體力因素,尋職1年還是無法找到工作。
小秋姐說,「雲林莿桐多為農產或傳統製造業,行政職務也會需要搬運、堆疊貨品,我的年紀和體力已難以負荷」,就服員王亭渝在得知小秋姐難處後,積極協助找尋適合她的工作,不僅運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推介至陽光樂齡居家式長照機構擔任會計助理,還協助小秋姐申請「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順利找到工作外、穩定就業滿180日還可領取6萬元獎勵金,感謝就服員不氣餒地幫忙及陪伴。
同為壯世代陽光樂齡居家主任林麗如說,自己也是重返職場職業婦女,非常了解小秋的求職困境,呼籲有缺工狀況的企業,多加提供壯世代就業機會,雖然其體力負荷可能不如以往,但工作經驗、責任心及主動性,都不輸其他世代的待業者,並且可搭配申請勞動部的僱用獎助等措施,補足所需人力外、還能領到補助降低人事成本,營造友善樂齡職場、共創勞資雙贏。
雲嘉南分署長劉邦棟表示,只要是符合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可至各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媒合成功及穩定就業達180日,每人最多可領6萬元就業獎勵津貼;另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協助壯世代勞工穩定就業,凡雇主進用上述對象,並提供相關友善措施,可補助企業每人每月3,000元職場支持輔導費,最長12個月,每年最高30萬元,南分署自今年2月執行迄今,已協助超過130名壯世代成功就業;相關資訊請至45+就業資源網(https://45plus.wda.gov.tw)查詢,或逕洽雲嘉南分署轄下各就業中心及就服台。(雲嘉南分署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