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電子帳簿e上傳,省時又可享獎勵措施!(圖/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調帳查核案件,除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機關或團體申報案件、決算申報案件外,均可採網路或媒體提示營利事業帳簿資料檔案,不僅省時快速,又可享獎勵措施。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說明,營利事業「如期」以網路上傳或媒體遞送「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予國稅局,依「財政部獎勵營利事業提示帳簿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可享有以下獎勵(1)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者外,當年度免再提示憑證供核。(2)經稽徵機關查獲當年度短漏所得稅額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之比率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並繳清稅款及罰鍰,除當年度經稽徵機關調整全年所得額未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外,其後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未經人檢舉或無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情事,得予以書面審核,免列入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查核對象。(3)由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舉例說明,轄區甲公司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經該分局選案查核並通知提示帳簿憑證,甲公司已依規定期限上傳日記簿、分類帳、存貨明細帳、其行業特性相關營業成本帳等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惟經該分局查核後調增所得額50餘萬元,如甲公司111及11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未經檢舉或無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即得適用書面審核,免列入選案查核對象。
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tax.nat.gov.tw )下載營利事業電子帳簿上傳系統,經審核基本資料表及帳簿資料電子檔無誤後,即可以網路上傳帳簿電子檔案或另燒錄於光碟送交稽徵機關。如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3-5336060轉613黃先生洽詢,該分局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