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自112年即積極向內政部警政署爭取本縣警光會館使用空間,終於在日前收到內政部同意之公文。金門縣府表示,有關縣府所提「金門警光會館多元使用報告書」,該署原則同意,警光會館空間亦同意由縣府與縣警局共同使用。
金門縣府說明,為使會館空間後續活化之順遂,縣長陳福海立刻責成陳世保參議,於近日召開「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研商會議」,邀集縣警局、衛生局、教育處、建設處、工務處、社會處、大同之家等單位共同研商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請各單位針對配合縣府或中央政策,可獲中央補助相關服務,提出需求討論,以符合多元使用目的,落實長幼照顧施政理念。
縣長陳福海表示,警光會館運用,朝配合中央政策發展規劃,持續評估本縣東半島綜合服務館舍,例如納入長期照顧服務(如日間照顧中心、失智團體家屋等服務機構)、托育托嬰服務(公共托嬰家園或托育資源中心)、社會住宅、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如心理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服務、老幼共學等服務之設置,都可作為警光會館多元使用方案之可能性,滿足在地民眾之需求,使其發揮多元使用效益;此外,持續活化低度使用之既有資產,亦是上任縣長後,積極落實工作重點。
陳世保參議會後表示,建立長幼共融、全齡照顧多元方案,為陳縣長重要施政方向,縣府經過半年多努力,歷經赴台至立院參與協調會、邀請陳琬惠委員蒞金現勘、多次修正「金門警光會館多元使用報告書」後函報內政部,終獲警政署同意警光會館空間由縣府及警局共同使用,實屬不易;縣府將盡速規畫研商適宜多元使用方案,俾利縣府做下一步規劃及執行工作,以提供鄉親更完善照顧服務,打造幸福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