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員警於4月11日1時許執行勤務,巡經自立一路與十全二路口,見鄭男(25歲)闖紅燈後立即上前攔查,發現鄭男竟渾身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果真超過法定標準,當場逮捕帶回偵辦。
經瞭解,鄭男遭警盤查時,一開口便散發濃厚酒味,他自知難逃法網,表示剛參加聚會時確實有飲酒,結束準備返家時,一時心存僥倖貪圖方便,便搭載友人施男(26歲)騎車離去,未料因交通違規遭警攔查,經酒測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將其逮捕,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而同車施男聽聞也要連坐處罰,嚇得臉色鐵青,實在悔不當初。
另鄭男酒駕部分,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1項1款,處3萬元以上至12萬元以下罰鍰;而同車友人施男明知鄭男飲酒未勸導禁止其酒後駕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8項,處6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本分局採取「連坐罰」,ㄧ併予以製單舉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飲酒後勿心存僥倖貪圖一時方便而酒駕上路,以免害己害人。本分局將持續於轄區餐廳、KTV等易飲酒場所周遭路口(段)規劃勤務加強酒測攔檢,取締酒後駕車等重大違規行為,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