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為宣導推介政府當前重大政策,回應地方政策發展,並藉以深化民主治理價值,金門縣政府每年度均規劃辦理民主治理價值研習主題研習,並聘邀各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講座,關注範疇涵括當前政府重大政策議題如雙語國家、轉型正義、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等面向,另外也配合宣導政策願景與個人生涯規劃辦理相關主題性研習。
金門縣政府說明,爰此,縣府人事處於3/15日與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合作辦理「113年民主治理價值研習-國民參審互動課程-問與答」專題講座,邀請專業法官擔任講座,以推動並廣化公務同仁對當前重要民主議題的認識與瞭解。我國「國民法官制度」是在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透過人民參與審判,使審理程序更為透明,並增加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度,其宗旨是為衡酌保留法官專業並在定罪與量刑中融入國民法律感情,是為我國司法改革重要里程碑;縣府人事處在去年度即邀請到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黃建都法官兼庭長擔任講座,講解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建立之背景與沿革,及爭點集中審理、簡明易懂之審前說明、開審陳述等制度設計特點,促進在場公務同仁對該項制度相關法條適用和推動概況理解。
在日前研習講座中,主講法官以國民參審實施現況及已審結案件之認定為主軸,藉由問答互動方式瞭解在場同仁對於該項制度的認識與疑問,進而解釋說明;該項制度於去年度正式實施,第1年全臺灣22個地方法院收案量合計為108件,案件類型以殺人、公共危險致死、傷害致死居多,其中有14件裁定不進行國民參審,其餘案件已有16件業於去年底前完成宣判,已判決案件中包含殺人及酒駕(毒駕)肇逃等事由;就參與審判過程國民法官而言,年齡層以30歲至50歲者居多,多為一般事務人員、專業人員或服務業與勞工,學歷則以大專院校為主,男女性別比例大致相等。
主講法官也說明了國民參審制與其他國家的陪審制之間的差異性,另以目前已審結案件為例,就國民參審流程如協商與準備程序、審理程序提出思考與見解,並說明一般國民對國民法官制度的可能疑慮,例如意見怎麼表達、不懂法律怎麼辦等問題;法官最後提到國民法官制度將於115年1月1日起擴大適用,屆時除少年案件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亦適用國民參審。(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