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湖內分局阿蓮分駐所於113年3月4日11時37分許,獲報在本市阿蓮區玄佑街與180巷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導致車輛翻覆。該分局獲報後,交通分隊車處小組及阿蓮所所長李振源立即和員警趕赴車禍現場,除現場測繪及疏導交通外,並協助傷者送醫救護,有關詳細肇事原因,將進一步調查釐清。
蔡先生(男、61歲)在駕駛車輛(自北向南)經過該路口時,與包先生(男、42歲)的車輛(自東向西)發生碰撞。此次事故導致包先生的車輛翻覆,阿蓮所和交通分隊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兩位駕駛和乘客幸僅輕傷,並且確認兩人都沒有酒醉駕駛,意識清醒,生命沒有危險。
湖內分局呼籲,駕駛汽車應熟知路權觀念,街巷道無號誌路口均需減速慢行,路權為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行、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隨時注意道路人、車狀況,以維行車安全。(圖/湖內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