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鳳山區一名男子清晨5點騎機車買早餐要去上班,因未懸掛車牌交通違規被警方攔查,對談過程發現男子還有酒氣,男子彎腰求情未果,經呼氣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將酒駕男子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113年2月24日清晨5時,呂男(61歲)騎乘未懸掛車牌的機車違規上路,被鳳崗派出所巡邏員警在中山路與安寧街口攔查,男子表示機車前陣子因為自己酒駕遭吊扣車牌。
對談過程中員警發現男子身有酒氣,呂男坦承自己肩膀舊疾疼痛,睡覺前有飲用藥酒的習慣,只是沒想到上班前酒氣仍未完全退去,酒測過程還彎腰向警求情拜託,警方仍依規酒測,發現超標後除了開立「未懸掛號牌行駛」、「駕照註銷仍駕車」等交通違規罰單後,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呂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以免危及自己與他人安全,如有飲酒情形可請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保障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