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51歲的徐姓男子,於日前(16日)11時許,在鼓山區華寧路與裕興路口騎乘機車被警方攔查。原因是他在左轉時未打方向燈,而盤查中發現,這位徐姓駕駛竟是昨日剛移送地檢署法辦的酒駕嫌疑人。驚人的是,徐男出庭後的隔天,他再度酒駕上路,而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5毫克,結果再次被送辦!
經了解,徐姓男子於前一天凌晨在鼓山區因酒駕被龍華所警網逮捕並送辦。然而,當天從高雄地檢署出庭後,徐男凌晨又在家中與朋友小酌數杯威士忌與米酒。清晨醒來後,他想到自己的機車仍未領回,於是騎乘機車前往領車,不料回程途中再度因交通違規被巡邏員警發現攔停。員警盤查時驚訝地發現,這名男子竟是前一天被捕的酒駕嫌疑人,而現場更散發濃厚的酒氣。徐男坦承清晨曾與朋友飲酒,但似乎未能記取教訓。這次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5毫克,再次觸犯公共危險罪嫌。最終,徐男無奈地表示「剛出來又要進去了!」,並因此連累女友的機車被查扣、卸牌,損失不小。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法律無假期」,提醒駕駛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他強調,有飲酒的情況下應該找「代客駕車」,而警方對於「酒駕零容忍」的立場絕不容質疑,將持續強化執法力度,以保障市民在道路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