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將於12月30日(六)凌晨起,針對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4、5段(安和路533巷至北安路)試辦「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及「路口不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並同時保留原兩段式左轉待轉區,供習慣兩段式左轉駕駛人繼續使用。
南市警三分局表示,本次交通局選擇安南區安和路試辦路段屬台19線,總長1.2公里,試辦期間取消內側車道禁行機車,路口不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交通局將陸續移除沿線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並預計工期2個月內刨除內側車道路面的「禁行機車」字樣,30日凌晨起,機車騎士可於試辦路段(口),選擇於內側車道直接左轉,或於外側車道進行兩段式左轉,試辦期間警方不會舉發違規行駛禁行機慢車道及未依兩段式左轉。
南市警三分局同時提醒用路人,試辦期間汽、機車駕駛人應特別注意用路行為改變,尤其選擇在試辦路段(口)直接左轉的機車騎士,除原可於試辦路段行駛於內側車道直接左轉彎外,如行駛於外側車道時,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切勿貪快以「切西瓜」或佔用來車道等方式左轉,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並於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再左轉,以策安全也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另如選擇兩段式左轉之機車騎士仍可行駛於外側車道,進入待轉區待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 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