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南市東區東門路橋16日夜間21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洪姓男子駕駛營大客車,從北門路沿東門圓環西向東行駛東門路橋,因未注意橋梁限高標誌,下陸橋時撞擊車輛限高桿(限高3公尺),造成限高桿毀壞,車輛卡住致生事故,現場無人受傷,已由第一分局派員管制東門路橋通行,封閉大同路上東門路橋西往東車輛;該起事故後續由鐵道局派員現場拆除限高桿,於17日0時10分排除恢復車輛通行。
警方說明,本案交通事故係洪姓男子駕駛營大客車,從北門路沿東門圓環西向東行駛東門路橋,因未注意橋梁限高3公尺標誌,下陸橋時撞擊限高桿損壞,車輛卡住致生交通事故,本分局立即派員管制東門路橋西往東車輛通行;現場無人受傷,駕駛人酒測值0,同時通知鐵道局派員現場拆除限高桿後,恢復車輛通行;本案營大客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相關規定,處罰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後續相關肇事責任及賠償問題,由警方調查釐清中。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行經東門陸橋,應注意限高,並遵循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行駛,上路前應檢視車輛有無超長、超高或超寬,以確保行車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