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交通局澄清,有報導指稱停車場針對觀光漁市場所設置,並非事實。為配合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的發展,交通局將茄萣興達港碼頭西側週邊未開墾的停車場用地標租給廠商,由廠商建置為太陽光電停車場,市府零出資,且每年收益120萬。此舉不僅活化了市有土地資源有權利金收入外,更節省交通局每年需維運該空地的管理經費與人力。
交通局指出,該停車場用地取得係漁業署依本市都市計畫「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變更附帶條件,無償捐贈變更範圍內停車場用地。為活化利用市有閒置停車場用地,減少環境維護費用支出,交通局將該筆停車場用地辦理委外,結合太陽能光電,打造出兼具「停車場」、「再生能源」、「綠金收益」的綠能光電場。市府在零出資的情況下,不僅能夠收取土地使用權利金約120萬元,為市庫帶來額外收入。同時,此太陽光電停車場的建設也將推動綠能發展,達到環境友善與經濟雙重效益。
交通局表示,能源局海洋產業創新園區仍在招商階段,故停車需求暫不高。交通局為使閒置停車場用地能發揮最大使用效益及符合停車場興建法令規定,結合太陽能設施及簡易停車場建置,符合停車場用地管理方向。
交通局強調,會持續要求得標經營業者,善盡管理責任,以維護場地及周邊環境的整潔。(圖/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