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中秋節將屆,在新冠疫情緩和情況下,民眾思鄉情切,家人許久未能相聚,返家相聚餐敘,應景燃放爆竹煙火,增加過節氣氛,消防局提醒您燃放爆竹煙火請注意安全,以免發生火災。
112年7月底,於臺南市將軍區音樂活動,過程中燃放爆竹煙火(專業煙火)助興,不慎引燃吊車事件,消防局指揮中心受理報案敘述:「將軍區吊車起火,吊車吊掛爆竹煙火,燃放爆竹煙火過程引燃駕駛艙附近雜物…等語」,消防局受理後立即調度現場警戒消防車前往滅火搶救,到達時火勢尚侷限於吊車駕駛艙附近,消防車迅速出水將火勢撲滅,並無造成延燒,但也造成相當程度損失。
由於中秋節、音樂活動、廟會或其他節慶活動,經常會有燃放爆竹煙火情形,稍有不慎就引發火災,甚至造成人員傷亡,該類似案例幾乎不勝枚舉,在歡慶節日之餘,豈能不慎。
消防局表示,調查相關引火機制後,建議可採取下列措施,亦呼籲民眾,防範爆竹煙火火災,以避免人員傷亡,降低財物損失:
1、儘量不要燃放爆竹煙火,請以爆竹音效、環保鞭炮機或少量燃放環保炮來替代真正爆竹煙火的燃放。
2、爆竹煙火要使用具有認可標示一般爆竹煙火,並依產品使用說明施放(如朝天空發射,不要朝下或朝水平發射),且要注意射程範圍內不可有可燃物。
3、人員眾多場所、可燃物附近或危險物品等場所,嚴禁燃放爆竹煙火,請選擇空曠安全處少量燃放。
4、未滿12歲兒童燃放爆竹煙火,必須有大人全程陪同,以確保安全。
5、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務必嚴禁煙火,不可在場所內抽菸、點香、動火施工及切割金屬等可能產生火源行為。
6、請購買合格之爆竹煙火,並確實遵守燃放前「五要」及燃放時「五不」原則,相關可請參閱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中秋節親友團聚,餐敘賞月同樣賞心悅目,不一定要燃放爆竹煙火,徒增加火災風險,亦可採爐火烹調食物,來取代炭火烤肉,讓中秋節過的健康又安全。
消防局李明峯局長提醒市民,儘量不燃放爆竹煙火,如一定要燃放爆竹煙火,請少量燃放,並確實遵守燃放前「五要」及燃放時「五不」原則及適當時間燃放,以避免引起火災或造成人員受傷或妨害居家安寧,切勿心存僥倖,以為僅是一時好玩而不會發生。(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