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新住民也可以當國民法官嗎?答案是肯定的。臺南地方法院表示,只要是歸化我國籍,且年滿23歲,並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連續居住達4個月以上之新住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在法庭上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刑事案件。
根據移民署統計,臺南市之新住民人口有3萬6千餘人,其中約有上萬的新住民已歸化為我國國籍,有機會經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所以在國民法官法已於今年元月施行之今日,如何讓已歸化或有可能歸化為我國國民之新住民瞭解國民法官新制,願意參與審判,讓現實中與大眾一起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的新住民們,利用其多元觀點,為我國司法審判帶來新價值,即為我們值得關心重要議題。
為此,臺南地方法院特別規劃與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第一服務站攜手舉辦112年度「逗陣繞法院」廉政宣導活動,於民國112年6月16日上午共同邀請居住於臺南市之新住民朋友參與,向新住民朋友介紹法院、國民法官制度,並傳達廉政、誠信之理念。
是日活動首先安排本院刑事庭陳本良庭長針對國民法官法制度進行宣講,讓與會來賓對國民法官法新制之理念與操作有初步認識;隨後進入本次活動之重頭戲「國民法官審理程序之模擬法庭」,於現場抽選來賓扮演國民法官,以事先準備之案例內容,透過陳本良庭長所帶領由學習司法官及法助所扮演之職業法官、公訴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及證人之表演,讓被抽選為國民法官之新住民們進行模擬審判,實際經歷交互詰問、調查證據、評議、決定被告有無犯罪、應定罪名及刑度之過程;而在場來賓在體驗或觀看過整個過程後,均直呼擔任國民法官真的是很特別體驗,且從本次活動中學習到不少法律知識,實在是獲益良多。
臺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政風室於報到及中場休息時間,播放廉政相關主題之宣導影片,期建立新住民反賄選、預防假冒司法人員名義招撞騙,以及企業誠信經營之思維;活動最後,於本院董武全院長與所有與會之工作人員及來賓合影留念後圓滿結束。(臺南地方法院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