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
林燕祝:市府混淆視聽!自創品牌「尚好肥」廠房設備違規產品違法 
林燕祝:市府混淆視聽!自創品牌「尚好肥」廠房設備違規產品違法 
2025-11-19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議員林燕祝於19日總質詢時,指出市府農業局在廚餘養豬查緝上漠視民眾舉發等多項不當作為;環保局將「尚好肥」堆肥稱為「培養土」,恐涉未經申請核准登記擅自製造肥料,等同官方違法欺瞞市民,且2座廚餘高速發酵廠啟用多年仍需大量人工作業,空汙等設備與建築物也被疑不符規定,林燕祝要求市府盡速改善並嚴查違規業者。


  
林燕祝指出,另,中央禁用廚餘養豬後,臺南每日百噸廚餘全靠焚化,恐增加戴奧辛風險並排擠垃圾處理量能,她建議市府盡快規畫建置生質能源廠,讓廚餘從「防疫破口」轉為再生能源,落實循環經濟。


  
林燕祝拿出由臺南市廚餘高速發酵場所製成2包肥料,請市長黃偉哲分辨哪包是「肥料」與「有機質栽培介質(即培養土)」。林燕祝直說,市長黃偉哲畢業於臺灣大學農業推廣系,對於農業領域應該非常清楚與了解,肥料之種類、製造等均須符合肥料管理法及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之規定,「尚好肥」為品目編號5-11雜項堆肥,在中央已取得肥料登記證,「培養土」則是品目編號7-03有機栽培介質,這兩類肥料適用範圍、性狀、主成分、限制事項或檢驗項目均不相同,依據肥料管理法第5條第1項,肥料非經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發給肥料登記證,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惟環保局所發的新聞、委外採購契約均指稱「尚好肥」之性質為「培養土」,若為培養土(有機栽培介質),就等同於環保局帶頭違法,未經申請核准肥料登記即擅自製造,應處以罰緩,更是混淆視聽、欺瞞市民。


  
林燕祝進一步指出,臺南目前有2廚餘高速發酵廠,於108向環保署爭取7,728萬元經費,加上市府自籌1,472萬,總計9,200萬元建置,新化廠與城西廠分別在109年、110年陸續啟用,至今仍需人工做篩分,連柳丁等水果經過破碎程序還是完好如初,在高速發酵槽發酵階段時也是需要人工翻堆,廠區內製程廚餘廢水會抽至沼液桶由清潔隊載運至處理廠,但是清洗車輛、場地汙水就直接沿著排水管排出,如果是一般民間私人公司,早就被市府開罰,且當初建置廠房時也沒有連續壁與負壓除臭能,她質疑這樣建築物、空汙防制設備和汙水處理設備都有合法嗎?


  
林燕祝說,中央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後,造成廚餘之亂,臺南每日要去化廚餘就高達100噸,焚化爐就必須要燒大量廚餘,會產生許多問題,因廚餘富含水分會導致爐內溫度不足,影響焚化爐壽命,現又正值永康焚化爐歲修期,僅剩城西焚化廠在運作,也排擠了處理民生垃圾量能,她更憂心的是燃燒廚餘會產生大量戴奧辛,不僅是隨風向飄散,戴奧辛也會沉降到土壤或地下水源,慢性毒害市民健康,她認為廚餘去化是當務之急,建議市府盡快規劃蓋生質能源廠,將資源循環利用。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大,中央已公告自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林燕祝踢爆並表示,有業者至今仍是違反禁令,從她秀出照片和影片中可清楚看到殘破豬舍裡桶中滿滿熟廚餘,環境髒亂不堪,豬舍周圍堆放許多非法棄置營建混合物和瀝青,民眾已多次檢舉遭漠視,直到她收到陳情協助才開始有積極作為,且這個養豬場也未取得畜牧場登記或飼養登記證,主管機關沒辦法對其撤證,到底全市還有多少廚餘養豬橫行黑數,她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應落實稽查並從嚴裁罰,不要放任業者犯行,成為防疫破口。

違規使用廚餘養豬重罰120萬元 南市府:挑戰公權力,嚴懲不貸!

南市府農業局畜產科與動物防疫保護處於11月17日執行聯合稽查,在白河區魏姓養豬場查獲業者違法使用廚餘餵飼豬隻;農業局已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等規定,裁罰新臺幣120萬元。農業局表示,採樣5頭豬隻血液送驗,初篩結果均為非洲豬瘟陰性,確認當前無疫情傳播;日前臺中引發非洲豬瘟事件已對產業造成危機,對於業者挑戰公權力、危及產業安全行為,市府將嚴懲不貸。

 

農業局說明,該養豬場共有168頭豬隻、10桶廚餘,飼料槽內更留有明顯廚餘殘渣,情節明確違法;動保處當日立即採樣、啟動裁處程序,也第一時間同採取最高等級防疫措施,啟動全面環境清消,對豬場內外、載運車輛與空桶進行無死角清潔消毒,全力阻斷任何可能風險。

 

此外,現場全場豬隻已被列入移動管制,並抽樣5頭豬隻血液送驗,初篩結果皆為非洲豬瘟陰性,確認目前未有疫情蔓延情形;廚餘部分,則由環保局押運違規業者自行載運10桶廚餘至焚化爐去化。

 

農業局指出,該業者早已被列為重點追蹤輔導對象,畜產科及動保處近期(11月10日及13日)兩度前往稽查與輔導,當時雖未發現違規,卻已多次宣導禁用廚餘法令規範;如今仍執意違法,形同公然挑戰公權力、危害全市產業安全。農業局強調:「對於這種明知故犯、視法令於無物惡性行為,市府絕不寬貸、必將嚴懲到底」。

 

動保處再次嚴正呼籲,相關法令已明確禁止使用廚餘、屠宰下腳料及動物性廢渣作為飼料,違者最高可處100萬至300萬元罰鍰;呼籲所有養豬戶務必切實遵守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共同捍衛非洲豬瘟防疫防線,確保產業永續。

 

市府:高速廚餘發酵場「尚好肥」已具備認證且含水量符合法規標準

針對議員關心本市高速廚餘發酵場成品「尚好肥」申請證照事宜。環保局表示,城西廚餘高速發酵廠所產「尚好肥」提供方式有兩種,一是正式販售,二是民眾以資源回收物兌換;依肥料法規定,對外販售產品須取得認證,因此販售產品以「尚好肥」為正式名稱;至於民眾兌換部分則使用一般熟悉「有機培養土」稱呼;兩者內容物相同,並未另行製造未登記產品。

 

此外,針對議員關注成品含水量,環保局強調,目前堆肥成品含水量均低於50%,符合「肥料品目5-11雜項堆肥」公告規範。

(臺南市議會提供照片)

#臺南市議會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動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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