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生活】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11月30日為最遲繳納期限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11月30日為最遲繳納期限
2026-10-23

【勁報記者胡美慧/台北報導】

今(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財政部表示,今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約939萬戶、稅額約1,046億元,與114年開徵戶數約924萬戶、稅額約979億元比較,開徵戶數增加約15萬戶,成長約1.64%;稅額增加約67億元,成長約6.91%,主要是因為今年全國平均公告地價調整較前一次(113年)調漲5.24%,以及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變動或使用情形變更等原因所致。

財政部說明,115年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為該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因地價稅的課徵是採縣市總歸戶制,因此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稅會合併地價總額課徵,地方稅稽徵機關僅會寄發1張繳款書;如所有土地分別位於2個直轄市或縣(市)以上,將分別收到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的繳款書(已於10月下旬陸續寄發)。納稅義務人若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請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或申請更正,若於10月底仍未收到繳款書,除了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外,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補發繳款書;或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進行線上查繳稅。

財政部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應於繳納期間截止日(今年11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同時也籲請納稅義務人於11月30日(星期一)以前如期繳納,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地方稅稽徵機關會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另若有繳稅困難之情形,可在繳納期間內,逕洽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是否符合延分期繳納規定,並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之權益。如果還有任何繳稅疑問,請撥打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地價稅

即時新聞:
環購高雄
新竹縣政府
台中市消防局
中油高雄
歌劇院
東海大學
修平科大 
華盛頓中學
郵政金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