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應據實申報租金收入,符合條件享有所得稅租稅優惠。(圖/竹北國稅局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個人出租房屋收取租金,應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可選擇兩種方式之一計算必要損耗及費用:一、核實減除:提示出租期間之修繕費、房屋稅、地價稅等必要損耗及費用之確實證明文件據實減除;二、按比率減除:如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則按租賃收入的43%計算必要損耗及費用。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說明,個人將房屋出租予接受政府租金補貼者、提供社會住宅使用、委託代管業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等,尚可享有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賃所得租稅優惠。

▲圖/竹北國稅局提供。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自行檢視以往年度是否有出租房屋未依規定申報租賃所得,如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或所轄稽徵機關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只要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完成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出租房屋應據實申報租金收入,符合條件享有所得稅租稅優惠。民眾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網( https://www.ntbna.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圖/竹北國稅局提供)
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民眾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網( https://www.ntbna.gov.tw )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