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嚴管符合菸品定義新型態菸草產品,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有2家業者、14個加熱菸品項及4款組合元件(加熱器)核定通過,自114年10月17日起於超商通路上架販售,然因部分加熱菸品項未標示尼古丁濃度,涉及菸品容器標示不符合規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要求廠商全面回收產品,為防杜不符合菸害防制法之加熱菸或未經核准菸品流入市面;金門縣衛生局表示分別於114年10月16日、20日、23日及27日前往本縣販售通路加強稽查是否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
金門縣衛生局代理局長李金治表示,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屬於指定菸品,須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不得促銷、廣告或違規展示;若販賣、供應、展示違法,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若進行廣告或促銷,最高可處新臺幣50萬元;若於社群媒體張貼加熱菸開箱、推廣貼文或影片,亦屬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另提醒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者,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者吸菸,違規販賣給未滿20歲者,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請店家務必於銷售時確實查驗購買者年齡與身分證件,落實「問年齡、示證件、知法令」原則,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衛生局說明,多數民眾常會誤以為使用加熱菸或電子煙產品較無危害,其實兩者主要差異為加熱菸是加熱菸草柱來釋放尼古丁,而電子煙則是加熱液體煙油來產生煙霧,無論是電子煙或加熱菸同樣都會產生焦油和尼古丁等危害物質;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任何形式菸品(含加熱菸)或電子煙都是有害的;菸害防制法也全面禁止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金門縣衛生局強調,請民眾及青少年千萬別讓健康輸在一時好奇而吸菸或使用加熱菸、電子煙產品,請大家一起來落實「拒菸三不」: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也請吸菸者為自身及親朋好友健康,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及持健保卡前往本縣各鄉鎮二代戒菸特約院所接受門診戒菸服務、戒菸衛教,透過專業醫師或戒菸衛教人員,提供專業衛教、諮詢與支持,幫助成功戒菸。(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