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路邊停車收費於113年9月25日寄發催繳單,催繳單繳納期限為113年10月24日,金門縣政府考量這是第一次催繳,且有民眾陸續提出相關問題,因此為體恤民情本次繳費期限延至113年11月20日,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提醒民眾請盡快繳納,避免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罰鍰。
縣府觀光處說明,為因應地區車輛數增加,有序管理停車需求,落實停車收費觀念,規劃停車格委由停車管理公司啟動路邊停車收費,車主於收到停車繳費單後如未能在開單日20日內繳納停車費,將依法催繳,然而催繳需有車籍資料,因此在配合中央車籍資料介接時程下,並於8月完成介接作業,路邊停車收費維運廠商-國雲科技公司隨即展開催繳作業,該公司於113年9月25日以雙掛號寄出催繳通知單,本次催繳停車時間是曾經在金湖鎮1月1日至8月31日、金城鎮7月1日至8月31日停車。
觀光處表示,因本縣第一次進行停車費未繳之催繳作業,許多民眾還不清楚繳費模式,因此針對民眾所提路邊停車繳費問題,縣府觀光處統整成常常見Q&A並公告於「金門縣政府全球資料網」及「金門縣停車資訊網」。(圖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為本報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