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針對日前媒體報導「忠義路三段3-34-20M計畫道路挖掘發現古物」一事。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特此澄清說明:該處並非道路工程之施工現場,而是「鎮署及周邊遺址遺構調查案」委託文資處考古中心辦理調查,地點為大銃段2、5、13、16地號,主要是在於開發前確認是否存在地下文化資產,與尋找特定「有價值之古物」無關,更不屬於「3-34-20M道路工程」開闢範圍。
文資處說明,該調查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於地上權設定案啟動前,委託本處考古中心採等距抽樣方式進行鑽探與槽溝調查,評估地下文化層保存狀況,作為後續開發與利用重要參考依據;調查過程中若發現具文化資產潛力之遺構或遺物,將依法辦理後續處理,確保文化資產之保存與調查作業符合規範。
文資處長陳思瑀表示,目前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一些人類遺骸,經研判應為清朝到日治時期墓葬;已依法成立專案小組,並通知警方一同到場勘查;後續會把相關遺骸做完整測繪、紀錄後回填,並將相關資料納入正式調查報告;未來調查如再有進一步發現,也都會回報確認與處理;另,關於當地里長轉述耆老口述歷史,與這次發現墓葬可能有所關聯,也將請考古中心持續和里長聯繫,了解更多在地記憶,讓這份調查能更完整、更有歷史價值。
文化資產保存是一項嚴謹且負責任工作,文資處將持續秉持尊重歷史、保護文化原則,確保每一處土地在開發前都能經過妥善調查,也讓這座城市歷史記憶得以被理解、被看見,為未來留下有價值文化根基。(臺南市政府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