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嘉義就業運用婦女再就業計畫 助新住民重返職場再領獎勵金3萬
2024-03-19

【勁報記者于郁金/嘉義報導】5年前來到臺灣工作越南籍阿英,曾在新竹擔任醫療器材檢試紙品檢人員,在姑姑介紹下嫁來嘉義,有著基礎中文溝通能力,婚後近3年在家做全職家庭主婦,在孩子進入幼稚園後,為減經家庭經濟負擔,決定重返職場,並透過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轉介至勞動部嘉義就業中心尋求協助,就服員不僅運用就業促進工具,順利推介至「泓軒食品公司」擔任包裝作業員一職,並協助她申請「婦女再就業計畫」、再領3萬元獎勵金,成功幫助阿英重返職場、穩定就業。


 


經過嘉義就業中心就服員林芸汝就業諮詢評估及她的工作期待後,因自身較無相關專業技能,多次尋職皆因工作經驗不足又礙於語言不通及外表較瘦弱等因素、缺乏面試技巧,處處求職碰壁,並運用「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及「僱用獎助計畫」成功媒合在「泓軒食品公司」擔任包裝作業員,經輔導後目前已穩定就業6個月,阿英感謝嘉義就業中心就服員林芸汝熱心幫助與細心解說,不斷給予支持及鼓勵,讓她重拾就業自信心及往前動力,並表示目前不僅在新的職場適應良好,也終於有薪資收入可補貼家中生計,還可領取3萬元「婦女再就業計畫」就業獎勵金,鼓勵其他想要回歸職場新住民婦女們,善用勞動部資源打造職涯第二春。


 


泓軒企業表示,阿英在職期間表現良好、態度認真,這樣優秀員工得來不易,除感謝嘉義就業中心推薦外,也歡迎更多二度就業婦女重返職場,緩解產業缺工問題,而且不用擔心因久離職場而怯步,公司員工們會耐心教導,採「母雞帶小雞」職場教育模式,讓新任勞工們儘快上手,並鼓勵有人力需求企業們,踴躍申請就業促進工具,除減輕公司人事負擔,還可協助弱勢待業者就業,一舉兩得、營造友善職場。


 


嘉義就業中心主任李奇玟表示,為鼓勵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180天以上婦女重返就業,勞動部推出「婦女再就業計畫」,包含再就業獎勵、自主訓練獎勵、雇主調整工時獎勵3大措施,其中再就業獎勵為婦女找到工作後穩定就業滿3個月即可領取補助最高3萬元;而自主訓練獎勵則是婦女於參加自主訓練後並完成求職登記與訓練180日內就業者,將發給最高3萬元獎勵金;另若雇主提供可調整工時新職缺,並雇用符合計畫資格婦女,每雇用一人,雇主最長可領12個月、最高可獲3.6萬元的「工時調整獎勵」,相關訊息歡迎可親洽嘉義就業中心或撥(05)2240656洽詢。(雲嘉南分署嘉義就業中心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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