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落實選舉查察工作 雲檢偵辦捐贈現金賄選案
2022-10-05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易翔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斗南分局、雲林調查站、雲林專勤隊,共同偵辦雲林縣大埤鄉沈姓村長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案件,於10月4日上午發動搜索,傳喚涉案之村長及收受賄款之選民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認該涉案之村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惟無羈押之必要,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候傳。

經查,雲林縣大埤鄉沈姓村長候選人於111年8月31日登記參選後,前往地方某宮廟倉庫啟用典禮活動,疑於活動中以捐款10萬元予廟方,廟方當日並逐一向到場參加之人員介紹候選人,以此方式進行賄選。專案小組於10月4日前往搜索沈姓村長候選人住處,並將沈姓村長候選人及相關廟方人員共19人帶回說明,釐清捐款賄選案情後,沈姓村長候選人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人等則請回。

雲林地檢署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刻正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並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投入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對於不法犯罪,不問對象、黨派、身分,一律嚴速偵辦,期能營造乾淨之選舉環境。

圖說:某村長候選人疑於活動中以捐款方式進行賄選,雲林地檢署積極偵辦,釐清案情後將候選人以10萬元交保候傳。(記者陳昭宗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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